公告彰化縣政府辦理「路平專案志工協會補助申請及核銷作業」 瀏覽人數: 84人 內容:彰化縣政府工務處公告主旨:公告彰化縣政府辦理「路平專案志工協會補助申請及核銷作業」,請符合資格者之民間團體,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止提出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1、【法規依據】:彰化縣政府對民間團體之補(捐)助經費辦理要點2、【補助項目】:志工保險費、誤餐費、燃料費、工具耗材費、車輛維修費、飲用水3、【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止4、【資格條件】:本縣立案之人民團體。5、【審查方式】:書面審查。6、【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新台幣9萬元為上限。7、【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台幣36萬元。8、【身分關係揭露說明】:(申請人皆應檢附「身分關係聲明書」,補助公告內容亦應明確提示下列文字)申請時請填具「身分關係聲明書」,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公職人員之「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並將該表連同前開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公開於相關網站。9、【相關檔案】:檢附相關檔案各1份。(1)身分關係聲明書(2)補助法令依據彰化縣政府對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彰化縣政府對民間團體之補(捐)助經費作業要點 (3)補助申請書表(含道路修補工程計畫書、經費概算表、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志工名單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