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書。 2. 申請人印章。(郵寄免付) 3.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 籍謄本﹝申請日一個月 內﹞。 4. 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5.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 影本。 6. 租賃契約書整本影本。 7. 租賃住宅之建物所有權 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 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 或建物登記謄本影本 ﹝申請日一個月內﹞。 (擇一) 8. 特殊條件家庭成員證明 文件影本。(例:特殊境 遇家庭、重大傷病、低 收、中低收入戶、身心 障礙等……,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