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道路品質建設計(公路系統)-第七波 瀏覽人數: 139人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0年12月13日路規計字第1100154276號辦理。 二、縣府已獲交通公路總局核定四案,計1億3,553萬元整,案件如下: 1. 縣道144線(4K+400~10K+100)北岸提升道路品質工程,核定經費計新臺幣4,600萬元。 2. 縣道144線(10K+300~18K+000)南岸提升道路品質工程,核定經費計新臺幣4,400萬元。 3.縣道145線(5K+000~7K+300)提升道路品質工程,核定經費計新臺幣2,868萬元。 4. 埔鹽鄉(彰37、彰44、彰46、彰52)道路工程計畫,核定經費計新臺幣1,685萬元。 三、預期改善目標為既有道路養護整建、綠色生態路網建置、設立道路幸福設施及形塑城鄉人文地景道路等,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及舒適行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