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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住宅補貼業務-105年度住宅補貼方案

105年度租金補貼-補貼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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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 租金補貼金額
(每戶每月最高金額)
臺北市 5,000 元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 4,000 元
臺南市、高雄市 3,200 元
臺灣省(不含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 3,000 元


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另訂有其他申請基準之補貼金額者,依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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