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高速鐵路彰化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員林至田中新闢道路工程)(第一標)履約爭議說明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9/05/16~2019/06/16 | 發佈單位: 工務處 | 發佈日期: 工務處 7222151 | 更新日期 2019/05/16 | 瀏覽人數: 56人 本府辦理「高速鐵路彰化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員林至田中新闢道路工程)(第一標)」,工程於103年2月7日開工,原工期至105年2月21日(工期第745天),實際竣工日期為105年9月24日,扣除不計工期部份,共逾期86天,依契約規訂,每逾期一日,罰工程契約金額(13億2,193萬7,488元)千分之一計算,本府已於結算時扣留1億1,368萬6,624元工程款項。 因大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對於逾期違約金部分仍有異議,故於106年12月20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已扣除之逾期違約金,案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多次審理後並於108年5月8日民事判決確定須返還已扣除之逾期違約金、法定遲延利息5%及訴訟費用等,共計1億餘元本府已收到判決文,因金額龐大後續將邀集法制處及政風處等相關單位研議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