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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招標及標價合理性無疑慮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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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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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58人
  彰化縣政府每年辦理道路養護工程約220件,魏明谷縣長特別重視工程品質,並以「清新廉能」為核心價值,更多次要求縣府團隊同仁對於所發包的工程,恪遵「不指定承包廠商、不承攬工程、不收受賄賂」三不原則,堅守公共工程品質,只要發現缺失,絕對要求包商打除重作,保障用路人安全。 
  經查本府辦理縣轄內各項道路工程招標作業,係依政府採購法採公開、公正、公平之程序辦理,其預算編列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及鄰近縣市(台中市、南投縣)相關單價進行編列,並訂定合理底價後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採購,若開標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即需依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檢討最低標廠商標價之合理性,若標價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時,得限期通知該廠商提出說明或擔保。同時,本府並進行預算合理性檢討,以避免低價搶標影響工程品質;另查目前完成發包案件,其預算編列、底價訂定及廠商標價經檢討符合公平合理性。 
  目前有人士刊載道路工程全是特定廠商承攬,經查前開招標作業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由市場競爭機制取得承攬廠商,符合相關規定且無異常情形,本府政風處亦同時主動進行查明,倘有任何不法事證,建議可向法務部廉政署或檢調單位檢舉,以釐清事情真相,導正視聽,更歡迎全民一起來監督,杜絕不法情事,同時加強品質管制來提升道路的服務水準(彰化縣廉政檢舉專線:0800-000-108、全民督工專線:0800-00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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